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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
2026年3月7日
第三方传播与背书指引
如您希望在您的传播渠道(如网站、社交媒体、活动等)中提及或标注博禄国际,请先联系您在博禄国际的主要对接人,由其协助联系相应的企业传讯(Corporate Communications)代表进行沟通、对齐并获取批准。
博禄国际保留拒绝第三方在其传播渠道或其他活动中提及或标注博禄国际的权利。
以客户身份提及博禄国际
供应商、承包商、服务提供方、开发合作伙伴等将博禄国际作为客户或客户案例进行引用,须按照相关商业合同中的约定,事先取得相应博禄国际对接人的批准,并经区域或企业传讯(Regional 或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部门审核同意。
以业务合作伙伴身份提及博禄国际
在联合项目、发布活动或开发项目中将博禄国际列为合作伙伴或协作方,须与相关博禄国际对接人以及区域或企业传讯(Regional 或 Corporate Communications)部门进行对齐并取得批准,同时应符合双方就相关议题或项目已达成的任何既有传播约定。
以赞助方身份提及博禄国际
在活动、项目、宣传活动或倡议中将博禄国际列为赞助方,须事先获得博禄国际相关业务对接人的批准,并应严格遵循就该特定活动已签署并获批准的相关协议之约定。
博禄国际标识使用——审批流程
在上述情形或其他情况下,于非博禄国际自有渠道中使用博禄国际标识,须事先与相关博禄国际对接人及企业传讯(Corporate Communications)部门进行对齐并取得批准,并须包含已签署的相关协议。标识的使用仅限于已获批准的用途及期限。
在博禄国际各场所进行照片及视频素材的收集
请注意,在博禄国际的办公场所、工厂、设施等地点进行照片或视频素材的拍摄,须事先按照该地点的相关程序获得许可。上述素材如需用于对外传播,还须另行取得书面许可。
博禄国际网络礼仪规范——社交媒体渠道
相互尊重是我们在社交媒体上的基本原则。用户须对其发布的内容自行负责。请勿发布任何违反适用法律、刑法规定、侵害他人权利(尤其是人格权、著作权或商标权),或包含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侮辱性或其他不雅内容的信息。
在博禄国际,我们重视开放、透明的对话。因此,我们不会在自有渠道上与匿名用户进行互动。我们保留删除与原始发布内容无关的评论的权利。此外,对于违反上述规则的内容,我们亦保留编辑或删除的权利。任何业务合作伙伴如希望在其相关活动中将博禄国际与其倡议进行关联(如提及博禄国际),须事先获得我们的同意,方可进行。
任何涉及博禄国际的误导性、诽谤性或未经授权的传播行为,均可能导致相关内容被删除,并可能引发法律行动或被报告至相关主管机构(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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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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